400-123-45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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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简介
学校名称:南洋理工学院
学校地址:河南省南阳市长江路80号
学校类型: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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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计划
01.报名代码
河南省招生代码:6075(普通类)、6076(专升本类)、6077(软件类)、6078(中外合作办学类)
2022年,学校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、专科学生5940人,其中河南省学生3985人。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,根据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、我校学生结构、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等因素确定招生计划需求,以及各专业的就业情况。
02.河南省本科招生计划
03.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
04.河南省普通高校转本科招生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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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专业
新增本科专业:网络空间安全、虚拟现实技术、新能源材料与器件、网络与新媒体,学制四年。
新增专科专业:大数据与会计、电子商务。这两个专业与镇平县工艺美术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举办。学生入学后就读于镇平县工艺美术中等职业学校。
专科至本科新增专业:小学教育、数字媒体技术、工商管理、财务管理、视觉传达设计、环境设计,均为河南省招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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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批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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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场规则
第十六条 招生工作在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,执行教育部“学校负责、招生监督”的规定。
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
(一)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德智体全面评价的录取原则选拔新生。
(二)采取“平行志愿”录取模式的批次,将按照“分数优先”的原则录取,即优先考虑高分考生的专业志向。
(三)不采取“平行志愿”招生模式的批次,录取将按照“明确志向、明确专业”的原则,即优先考虑申请第一志愿的考生。学校将优先考虑申请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。
(4)成绩相同的考生,按照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如果各单科成绩也相同,所有考生将按预留计划录取。
第十八条 高考加分:学校认可省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高考政策性加分、录取减分、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(自治区、直辖市)。
第十九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,录取原则如下:
(一)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,执行当地招生政策和招生模式。考生成绩必须符合我校专业选修科目的要求。
(二)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按照“招生计划1:1范围内按专业偏好排队录取”的规则。
第二十条 退学原则:对不遵守调整、体检受限或者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入学的考生,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。
第二十一条 体检标准:专业招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》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。
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
(一)符合本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条件和录取规则。
(二)考生文化成绩(高考成绩)高于所在省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控制分。
(三)考生专业成绩(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)在所在省专业及格线以上。
(四)艺术类专业实行“非平行志愿”招生模式或实行“平行志愿”招生模式但可以使用学校招生规则的省份,按照“选择明确、专业明确”进行招生规则。艺术、音乐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;播音、编舞、导演专业录取按照“排名分数=(文化分数÷文化总分数)×50+(专业分数÷专业总分数)×50”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。
(五)艺术类专业实行“平行志愿”招生模式并有统一省级招生规则的省份,按照学生原籍省份综合成绩计算规则进行招生,根据提交的成绩排名,并按照“成绩优先”的原则录取。
(六)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则
1、采用“专业选拔明确”规则进行录取。
2.美术、音乐专业采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统一考试成绩,根据专业成绩选拔优秀学生。
3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采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统一考试成绩,按照“排名成绩=文化成绩×40%+专业成绩×60%”择优。
4、播音主持艺术专业采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,按照“排名分数=(文化分数÷文化总分数)×50+择优录取” (专业成绩÷专业总成绩)×50”。
(七)艺术类专业成绩(排名成绩)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;文化成绩仍保持不变,按照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;各科成绩也将相同,全部采用预留计划录取。
第二十三条 其他入学条件
(1)外语:英语、商务英语专业仅招收外语为英语的考生;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为日语或英语的考生;其他专业语言不限,但录取后公共外语班只用英语授课。
(2)男女生比例:各专业无性别比例要求。
(三)我校本科软件工程专业和学费较高的中外合作专业在招生批次、备案单位或招生代码中单独列出。此类专业之间可以接受专业转学。此类专业与普通学费专业同批次、同单位录取时,只录取有重大志向的考生,不接受重大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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